玻璃期货合约是一种以玻璃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,由上海期货交易所(以下简称上期所)推出。该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5吨/手,报价单位为元/吨,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/吨。
上期所规定,玻璃期货合约的换合约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三个星期四,即通常所说的次月合约到期日。
例如:2023年6月合约的到期日为6月15日(星期四),则在此之前的第三个星期四,即5月18日(星期四)为该合约的换合约时间。
为了避免在合约到期日当天因持仓量过大导致交易拥堵,上期所允许交易者在合约到期前提前进行换合约操作。具体提前时间为:
1. 确定换合约时间
根据上述时间规定,确定玻璃期货合约的换合约时间。
2. 选择换合约方式
交易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换合约操作:
3. 进行交易
在换合约时间内,根据选择的换合约方式进行交易。
4. 结算持仓
合约到期后,所有未平仓的当日合约将被强制平仓结算。
例1:当日合约平今开昨换合约
假设某交易者在2023年6月合约持有10手多单。在6月15日(星期四)当日合约换合约时间当天14:55前,该交易者在6月合约平仓10手,同时在7月合约开仓10手。
例2:次月合约对冲换合约
假设某交易者在2023年6月合约持有10手空单。在6月14日(星期三)次月合约换合约时间前14:55前,该交易者在6月合约卖出10手,同时在7月合约买入10手。
温馨提示:
玻璃期货合约的换合约是期货交易中一项重要的操作,交易者应充分了解其规则和操作流程。建议交易者在进行换合约操作前,仔细阅读上期所的相关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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